阜阳:男子火车站广场偷拍女性裙底,被行政拘留10日, 你怎么看?
阜阳:男子火车站广场偷拍女性裙底,被行政拘留10日, 你怎么看?
确实,现在的地铁偷拍事件太频发了,很多猥琐男子觉得自己的手机,想拍什么就拍什么,殊不知已经侵犯了他人的隐私权。
7月10日20时许,阜阳市民张女士与丈夫在阜阳火车站广场照看玩耍的女儿时,一名男子悄悄靠近张女士,男子东张西望后,伸出了右手——男子手中发出的一道亮光引起了张女士的注意,她见男子慌张地将手背到身后转身要走。
张女士感到事情蹊跷,于是和丈夫拦下了该男子。随后,他们发现男子手里拿的是一部手机。张女士感觉自己可能被该男子偷拍,随即到阜阳市公安局颍东分局巡逻防暴大队执勤岗亭报警,民警依法对该男子进行现场盘问,在其手机中发现2张偷拍张女士的照片,以及多张偷拍其他女性裙底的照片。
经查,该男子叫李某,21岁,河南省沈丘县人,近几天在安徽阜阳、河南商丘等地多次用手机偷拍女性的裙底。李某交代自己偷拍只是感觉好玩,并没有其他的想法,偷拍的照片没有外传。
7月11日,李某因涉嫌侵犯他人隐私被阜阳颍东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日,并处罚款500元。
在中国,偷窥偷拍如何处罚?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第42条第六项的规定,偷窥、偷拍、窃听、散布他人隐私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重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。
虽然在我国侵犯他人隐私还未纳入刑事处罚之列,但依然会受到行政处罚。所以地铁偷拍之事定不可为。
而对于女孩子,在遇到类似情况的时候,还是应该勇敢站出来发声,保护自己的权益,不要让坏人得逞。只有大家都站出来杜绝这种事情了,也许才能从根源上减少此类事件的发生。
希望以上回答能对你有所帮助!